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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保证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能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请各培养单位加大对创新计划的管理工作力度,确保创新计划项目按时结题。现将本年度项目结题等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9-2022年各类创新计划项目。
如不能按时提交结题报告书需申请延期的,须2022年11月10日前提交《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见附件1)。
特殊原因不能完成课题者,须进行撤项和退回经费,并由学校交教育厅备案。
二、材料提交
(一)截止时间
11月10日(周一)中午12:00
(二)提交地点
雁山校区容园社区研究生事务中心;
育才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225室。
(三)提交要求
1. 提交一式两份经费执行确认书(见附件8);提交一式两份热装成册的结题报告书(封面见附件2《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封面》),内容按照以下顺序装订:
(1)目录;
(2)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结题报告书 (见附件3和附件4结题,学生项目需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课题申请书(不需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4)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进展报告书(见附件5,不需学院领导签字盖章);
(5)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见附件1,若无变更,不需提交);
(6)项目研究成果目录及复印件。研究成果的形式有:公开发表的论文、专利申请书、课题挂钩的毕业论文(硕士盲审两个专家鉴定为优秀,博士盲审五个专家鉴定为优秀)、学术论坛总结报告等。
注:用稿通知和受理文件不计入成果。
2.填写附件6《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汇总表》或附件7《广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专项课题结题情况汇总表》,纸质版交到指定地点,电子档发送到邮箱:。
3.发表论文的刊物、著作等研究成果原件需在递交结题材料时现场核实并带回。
三、评审工作
(一)教改省级项目,报自治区学位办组织评审;教改校级项目及学生项目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二)项目原则上达到结题目标方可结题,其他情况由评审会决定。
(三)质量评审达到“合格”为通过,被评为“不合格”的不予通过,结题评审未通过项目需延期继续进行研究。
(四)项目通过评审后,学校统一下文作为结题证明,并拨付剩余经费。
四、课题经费
(一)项目结题后须上交经费本(在经费本右上角写上负责人联系电话),项目结题后统一划拨剩余经费结题,经费需于本学期12月3日之前使用完毕,若已经结题而经费未使用完毕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结题,不再给予报销。
(二)各创新计划项目报账时,除出差审批表需到对应校区办理线下审批手续外,其他报账经线上审批完成后自行完成财务投递即可。
五、工作要求
(一)通知所有未结题的2019-2022年创新计划项目负责人。
(二)各培养单位应加强研究生创新计划的管理,对于超期未能结题又不办理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的项目所在学院,学校将在2023年度的名额分配中酌情减少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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